这组诗写于嘉庆十四年(公元1809年),本首是其中第二首。作者曾任吏部郎中,有“兼济天下”之志,但是朝廷闭关自守。作者本想指陈时弊,但好友洪亮吉的悲惨遭遇让他望而却步,故渐渐失意,遂问津佛学,退隐山谷,于禅机理趣中获得身心的愉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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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首诗是说明习禅贵有清妙之心,如是,则隐于山林或居于寺庙都是多事。所以“只要心光如满月,在家还比出家闲”只要心地充满慈悲,照彻光明,那么,在家修行更是本质意义上的“出家”。
这首诗所阐明的理趣同样是“明心见性”,贵在心性的自得,而非外在的求索。作者认为只要心灵湛然,意静思定,关照自身心性的清净,那么在庭院清幽的家中修持,同样也可以进入禅关,而不必刻意追求清谷幽林,深山寂野。
“只要心光如满月,在家还比出家闲”与上一首中的“八万四千门路别,谁知方寸即西方”都重在言心性澄明,其意旨和理趣可谓互相呼应,一脉相承。佛法告诉我们人的本心本性即是我们通向自
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,尽览其奏议。其任安徽巡抚,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。大旨言:与棚民相告讦者,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,至有以数百亩之山,保一棺之土;弃典礼,荒地利,不可施行。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、人迹不可通之地,开种旱谷,以佐稻粱。人无闲民,地无遗利,于策至便,不可禁止,以启事端。余览其说而是之。
及余来宣城,问诸乡人。皆言:未开之山,土坚石固,草树茂密,腐叶积数年,可二三寸。每天雨,从树至叶,从叶至土石,历石罅滴沥成泉。其下水也缓,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。水缓,故低田受之不为灾;而半月不雨,高田犹受其浸溉。今以斤斧童其山,而以锄犁疏其土,一雨未毕,沙石随下,奔流注壑涧中,皆填污不可贮水,毕至洼田中乃止。及洼田竭,而山田之水无继者。是为开不毛之土,而病有谷之田;利无税之佣,而瘠有税之户也。余亦闻其说而是之。
嗟夫!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。由前之说,可以息事;由后之说,可以保利。若无失其利,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,则吾盖未得其术也。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。